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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委及律师认为她应负主要责任,但乘务员有提醒车上吃东西可能发生危险的义务
公交车紧急刹车,正在吃麻辣串的女乘客一个趔趄,插着藕片的竹签划伤了自己的左脸,她向司机索赔却遭拒绝。昨日,市民万倩致电本报称,遇到这种情况,她该向谁讨要这笔医药费呢?
司机急刹车 女子脸被划伤
“是司机急刹车害我被划伤的。”万女士气愤地说,29日下午6点左右,她从江北阳光城乘坐711路客车回沙坪坝。临上车前,在附近小店买了一包麻辣串填肚子。上车后,万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的中间一个位子。车子启动后不久,司机突然一个急刹车,正在吃藕片的万女士毫无防备,右手拿的竹签当即划过自己的左脸,疼痛难忍。她一摸脸,发现手上竟有血。万倩取镜子一看,自己左脸上留了一道长约8厘米的伤痕,鲜血直流。为了防止感染,万女士下车后立即到医院进行了简单处理,还打了一支破伤风针,花去128元。
乘客讨说法 公交公司拒赔
钱虽然不多,但万觉得是公交车紧急刹车才导致了自己受伤。昨日上午,万女士在711路总站找到开车司机赔偿医药费未果,于是向本报求助。
对此,重庆公交控股集团第六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称,这种情况公交车不需要负责任。因为公交车处在运动中,紧急刹车随时可能发生,乘客吃东西带有异物,伤害到自己应该自己承担责任。如果非要给公交车挑刺,那就是乘务员应该提醒这位乘客,在车上吃东西有危险。
律师提醒:乘客应自行负责
“这种情况应该由乘客自行承担责任,但如果乘客因此伤害到其他乘客,那么公交公司将酌情与伤人者共同承担责任。”重庆中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鑫表示,乘车吃东西确实是一个容易被乘客忽视的问题。
江北区消委也认同这一说法,并再次提醒市民,不仅是吃麻辣串,在公交车上剪指甲、打毛衣、削水果等看起来非常平常的行为都容易伤害到自己或他人,乘客应引以为戒。此外,也希望公交乘务员遇到有以上行为的乘客,能够主动提醒他们注意安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