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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龙网讯(见习记者吴海东5日10:00报道)今日上午9:30分,黄云受贿案在重庆市五中院开庭审理。
公诉人向法庭提交了黄云12条受贿事实,并列举了1997年至2008年黄云先后担任重庆市沙坪坝区政府党组成员、区长助理、区长和重庆大学城城区建设委员会主任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多次非法收受重庆升伟房地产(集团)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现金,共折合人民币232.15945万元。
面对公诉人指控,黄云当场承认。
黄云交代,他是于2008年3月26日被审查隔离的,3月28日他便向组织交代了受贿金额,及所在地和来源。据黄云交代,他所受贿的财物都是放在家中。
截至记者发稿时,案件仍在审理中。 |